江西小伙为保域名告“阿里巴巴”

发布时间:2009-07-21 16:32:02    点击数:3924    作者:耐思智慧
江西广昌小伙子赖启兴在外工作时喜欢称自己为“江西老表”,但最近,他更钟情别人叫他“地球人赖启兴”,因为他已把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站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公司)推上被告席。
  谈起原因,还得追溯到2007年他注册的一个域名“alibababank.com.cn”,阿里巴巴公司称他属恶意注册,对这个域名不享有任何合法权益。在被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注销他的域名后,他背起行囊进京起诉。6月29日,此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律师惊愕

  “他一来就说要告阿里巴巴”

  “吱呀”,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小伙子背着大包小包的行囊。

  “你好,是徐律师吗?我就是要告阿里巴巴的人”,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新明正在看案卷,来人风尘仆仆的形象让他惊愕不已。

  他猜想,这个人应该就是自称“江西老表”的赖启兴,之前通电话时听说了他要告阿里巴巴公司的事。

  但徐新明并没在意:“这样的事不足为奇,现代社会告名人傍名牌想沾点名气的人已屡见不鲜。”但他看完材料后改变了这种看法,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面对复杂的投诉书,整个仲裁过程都是他一个不懂专业法律的人独立完成答辩,而且井井有条,句句酌情,给我一种感觉,这个人是由心底发出的一种维权意识。”

  于是,他向赖启兴讲解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这封裁决书,并解释了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条款,他决定从头开始听一听这个小伙子特意来京维权的故事。

  □莫名邮件

  “我被阿里巴巴公司投诉了”

  今年4月17日,和往常一样,赖启兴习惯性打开电子邮箱,突然,一封名为“赖启兴”的邮件映入他的眼帘,更让他感到吃惊的是,这是一封来自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公函《域名争议案程序通知书》,近二十个附件,中文英文,晃得眼睛都花了,如此正式的公函他还是第一次接触。原来是一家叫阿里巴巴的公司把他给投诉了。

  这时的赖启兴对阿里巴巴公司还不是很了解。投诉书中阐述了他的域名与阿里巴巴公司的商标相似,会令公众混淆,称他对这个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益。

  随即,他想到了自己注册的童话网站“alibababank.com.cn”,可在这封邮件里,已成了“争议域名”,投诉书中写道:“争议域名与阿里巴巴公司的注册商标‘alibaba’的惟一差别是加入‘bank’一字,‘bank’是一个描述性词语,不能藉以辨别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alibaba’。”在第七条“救济方式”中,阿里巴巴公司请求裁决这个域名转移给阿里巴巴公司。

  谈起2007年4月3日通过中国万网正式注册域“alibababank.com.cn”,制作了名为“阿里巴巴宝藏”的童话空间,赖启兴说,这只是为童话爱好者们搭建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只是为圆他小时的童话梦。
□电邮答辩

  “我正打无硝烟的域名保卫战”

  仲裁中心要求赖启兴须在20天内,针对域名投诉提交答辩,否则仲裁中心可单方面进行裁决。

  投诉书中的第六条更是让赖启兴有着强烈的被侵权的感觉,内文写道:“投诉人的子公司现已或拟将提供广泛系列的财务服务,包括全球性的网上付款服务和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贷款服务。”

  “阿里巴巴公司显然盯上了我的域名。这域名我都注册两年多了,我的权益在被人侵犯,我得毫不犹豫地还击,这与我的生命同样重要。”赖启兴将愤怒转化成了动力,他决定认真答辩,并成功将答辩提交给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就这样,一来一往,赖启兴全用电邮的方式和一家国际大集团公司走进了仲裁程序。他笑言:“自己正在和阿里巴巴打着一场无硝烟的域名保卫战。”对此,一网友对赖启兴一句评语是“地球人赖启兴大战外星人马云”。

  □裁决结果

  “他们要注销我的域名”

  不过,赖启兴还是很有信心,他列举了他所知的众多“有效证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法定注册资料,这能证明我是合法的域名权益持有人,还有我委托网络公司制作网站的证明,证明我注册这个域名是为了完成我的童话梦想。”

  虽然一直让自己坦然面对,但6月19日,在看到那封躺在邮箱里的《域名争议裁决书》时,赖启兴想爆发了,20页的裁决书,最后裁决结果是:投诉人的投诉成立,投诉人并非一家银行,其核心业务亦并非提供银行业务,因此争议域名“alibababank.com.cn”应由域名注册机构注销已注册的域名。
□代理律师

  名称非阿里巴巴公司原创

  赖启兴则称:“注册域名时,没想过‘bank’是银行的意思,只想到这个词代表阿里巴巴寻找的宝藏。”

  “其实我看出来了,这个域名和阿里巴巴压根儿没半点关系,可为什么要注销呢”,这让赖启兴很不理解。6月25日,他踏上开往北京的火车,找了王海打假公司,找了知识产权报社。最后,他背着大包小包像个流浪者一样走进了徐新明的办公室。

  “裁决书及投诉资料存有疑点、缺陷及自相矛盾之处。”徐新明阐述了他的观点,“这个域名一旦注销,阿里巴巴公司可再去重新注册,仲裁中心裁决注销跟裁决转给阿里巴巴公司其实是一样的结果,阿里巴巴公司这种行为或触及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徐新明进一步分析道:“‘阿里巴巴’这个名称并不是阿里巴巴公司独创原创的,也是根据文学作品而引用过来的,这对诉论的观点起着决定性的因素。”

  □慎重起诉

  案件已在北京正式受理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扬帆亦认为,阿里巴巴本身是一个古老的童话,是共同的文化遗产,每个人有权无偿使用,注册与阿里巴巴相类似的域名,只要不具有恶意,就不会构成侵权。

  江西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赖丽华认为,就目前来讲,赖启兴的童话网站还只在爱好层面,主观上没故意去侵犯阿里巴巴公司的权利,而随着网站浏览量的增多,会出现阿里巴巴公司商号淡化本身的问题,甚至随着慢慢发展,这个网站可能就会产生商业价值,用于发布广告从事商业活动,就会涉及企业的公平竞争权了。

  赖丽华表示,通过严谨的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会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探讨过程。

  6月28日,赖启兴去了北京中信公证处,对仲裁书做了真实性司法公证后,次日一大早,他和徐新明律师一起来到北京第一中院立案庭呈上民事起诉状,一个小时后,法院正式立案,他们领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阿里巴巴公司法务部何先生表示,由于此事不是法务部直接处理,无法发表意见,但公司一切会按法律程序进行。此后记者一直试图联系阿里巴巴处理此事的直接当事人,但未有结果。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王东勇告诉记者,目前法院也同样一直未能联系到阿里巴巴方处理此案的直接当事人,法院可能会根据规定,公告送达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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