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00业务服务商通知函

发布时间:2016-05-27 16:28:37    点击数:13813    作者:耐思智慧
尊敬的服务商:

    根据近期中国联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400、一号通、商务总机业务管理的通知》及

《关于进一步加强400业务管理的通知》号文件要求,

要求限期完成400业务的实名制及零次呼400号码清理工作并强化代理商管理及运营管理工作。现按照联通要求,重申通知如下:

一、提供贵公司承诺书及下级400终端用户的白名单号码表:

  1.中国联通对我司名下代理商的400业务实行白名单管理,非白名单400号码予以立即关停。

提供400业务白名单由贵公司自行确定并逐一复核,

我司进行二次复核,并上报中国联通进行最终审核,如白名单客户依然出现诈骗投诉,由贵公司承担责任。
  2.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代理商400号码白名单备案表》(见附件1),并于5月30日12:00前上报。

  3.请贵公司签订《400业务白名单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原件照片于5月30日12:00前上报,

并于6月7日前将盖章原件邮寄至我司。

  4.逾期未报,关停代理账户,取消代理资格,并回收其名下所有400号码。
二、梳理贵公司名下400终端用户的实名制认证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强化400信息管理,落实“规范400”、“加强业务实名登记”等经营秩序整顿要求;
再次开展400用户实名制核查整改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1.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请提交以下有效真实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可只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400终端用户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400终端用户法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或经办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4)如经办人办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授权书(见附件3);
 (5)《企业400业务受理单》共2页,提交400终端用户盖章原件(见附件4);
 (6)《企业400业务协议》提交400终端用户盖章原件(见附件5);
相关资料要求如下(详见附件6):
*所有资料要求在有效期内并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残缺,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所有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不得伪造、不得使用PS等图片软件处理、不得涂改相关信息;
*加盖公章必须清晰、易辨识,不得伪造;
*按要求提供手持身份证照片(见附件6),要求如下:
 照片需免冠,建议未化妆,手持证件人的五官清晰可见
 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必须能看清证件号
 证件拍摄完整,不出现缺角
 证件必须真实拍摄,不能使用复印件
 图片中无反光,无遮挡,无水印等情况
 照片内容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
 支持jpg、jpeg、bmp格式照片
  上述资料拍照后将照片(不能是扫描件)于6月2日24:00前上传400平台(具体操作请询问对接客服),
并于6月7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前两项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至我公司。逾期未提交资料的400用户,系统将自动关停400号码;
  2.系统套餐确认,确认系统套餐及资费必须与终端用户签订合同一致,一经发现不一致将取消代理资质,号码立即收回;
  3.运营商进行客户信息确认回访,发现与提交信息不一致的400系统自动予以关停。
三、立即关停不规范400业务
  1.立即关停到6月7日为止还未实名登记的400号码;
  2.每月未产生有效通话及资费的号码联通定义为“零次呼”号码,联通于次月5日前关停。
  3.代理商发展的400业务实行白名单管理,非白名单400号码立即关停。
四、相关工作要求
   请逐一复核确定400业务白名单,如白名单客户依然出现诈骗投诉,发现一起,扣除贵公司罚金2万元整,
如未缴纳罚金,我司将封停代理商账号,回收代理名下所有号码,并由贵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请贵公司切实承担起所发展400业务的复核责任,因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我公司将视情节程度,
予以处罚。特别严重的,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公刑【2016】987号)规定,
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注:我司不接受到付件,到付件退回产生的时间延迟而导致联通关停号码,由贵公司自行承担后果。
所有号码在2016-06-30号之前未提交资料的,一律将会给停号。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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